2008年3月13日 星期四

高薪养廉与最低工资标准

很奇怪,今天在洗澡的时候,想到了高薪养廉这个词,于是进行了一些设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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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会出现这个名词?我没有去追源,就我所知最流行的版本是这样说的,为什么会有贪官?一方面,收入不高,另一方面诱惑又大,而且作为官员,生活水平怎么的也要比平头百姓要求高,越大的官越是这样。所以如果官员有足够的薪水,就能抵制足够的诱惑。
这个版本我感觉,高薪未必是政府心甘情愿的事,有一点无奈的感觉。事实上这个政策是好的,但是应该有一部分官员,并未时刻记得高薪的意义。当我洗脚的时候,又想到一个名词:最低工资标准。记得2005年在广州的时候,很多朋友工资没超过这个标准,在网上查到06年的数据

全国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未达标 ,为什么我们省长,市长,县长,乡长的工资不能与这个标准看齐呢?至少我们的村长起了高楼,开着仿哈雷的摩托,今年又换了妻子,而我们村上有一户05还是06年的时候,连下了几天暴雨,房子塌了,还是他的本家凑钱给修的房子。
所以,我有一个设想,第三方每年对行政区域的实际最低工资标准进统计,乡长,县长,市长,省长的工资就按这个标准计算,比如乡最低工资标准X1就是乡长工资,县最低工资标准X2就是县长工资,然后工资最高不超过多少。这样子,一是官员也可以有适当的较高的收入,二是老百姓心里也有个数,你是贪了还是没贪多少还是大贪,一目了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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